一、作品要求
1、设计理念:本次征集作品要突出法治文化内涵,体现陶都人文历史底蕴和时代特征,作品创意新颖、造型简洁、色彩和谐、识别性强,视觉上具有较强冲击力,能广泛适用于各种载体,便于制作推广。
2、技术要求:作品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陶苑”的名称和“法治”主题内涵,可以采取手绘或电脑制作的方式。标识设计尺寸为120mm×120mm,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二份,其中彩色(注明CMYK的数值)、黑白图案各一份、均按A4纸规格,电脑制作稿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800*600像素。送达的作品应附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
二、评选方式
2013年8月20日至10月30日(以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为作品征集阶段,11月进行评审。
三、作品报送
应征作品可采用挂号邮寄或网上投稿两种方式,并标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和联系手机。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稿件的所有费用自理。每位作者应自留底稿,稿件恕不退还。
1、邮寄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邮编:214200,邮寄时请在信封右下方注明“征集活动”字样。
2、网上投稿:422483559@qq.com。
四、特别说明
1、投稿人须保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选中的设计作品,主办方支付3000元奖金后,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3、应征作品必须是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由投稿人承担一切责任。
附:“法治陶苑”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
宜兴市司法局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