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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征集肇庆市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形象标识LOGO设计

发布时间:2015-01-18      截止时间:2015-03-30    阅读量:667次     
活动赏金:
2000.00
为更好地展示端州区城管局服务的理念和内涵,展现新时期端州城管的崭新面貌,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机关的创建,我局决定建立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形象标识,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30日。

  三、征集内容

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形象标识。

  四、征集要求

1.形象标识要体现端州城管服务为本、正义亲民、活力澎湃、锐意进取的工作理念和内涵,弘扬城管人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的服务态度。

2.形象标识要构思新颖、色彩明快、简洁独特、形象直观、寓意深刻,画面具有冲击力,让受众能以最直观、简单的方式认识端州城管,标识设计要有文字说明。

  3.形象标识须提供彩色图片。应征作品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4.应征作品应属于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应征者要自觉遵守知识产权法的有关规定,如涉及侵权问题,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应征作品一经录用,著作权归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所有,作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作品相关权利。

  五、奖励办法

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组织评审组,对征集作品进行统一评审,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500元。

六、征集方式

    投稿者填妥《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形象标识征集表》,并连同作品电子稿发至邮箱3103683608@qq.com,主题注明“形象标识征稿:作者姓名”。 作品提交时需转换成JPG图片格式,图片颜色模式为RGB模式,分辨率不低于300。作者需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始文件(JPG、TIF、AI、PSD等高精格式)

投稿联系人:何晓琳、蔡敏,电话:2761608、2760086。欢迎社会各界专业设计者或艺术爱好者踊跃投稿。

 

附件:1、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简介

2、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形象标识征集表

 
                                          肇庆市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5年1月15日


附件1: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形象标识征集表.doc


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简介

    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下简称区城管局)于2012年10月成立,为端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与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端州区分局(下简称执法分局)合署办公。区城管局下设端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端州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端州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端州区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端州区市政资源管理中心,以及端州区城市管理监察中心6个事业单位。

一、区城管局主要职责

主要履行端州区城市管理有关行政职能。具体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管理、监督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本区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管理以及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管理、监督的目标和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

2.根据城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城区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管道燃气、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接管。

3.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广场、公用停车场、城市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

4.负责和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燃气、户外广告、车辆停放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管理;负责市政设施管理和维修养护的行业管理;审定市政设施维修养护行业技术资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城区燃气、城区广告、城区垃圾处理的价格、服务收费标准,制订市政公用事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检查。

5.执行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燃气管理等实施监察管理;并牵头协调工商、公安、卫生、住建、规划、环保、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开展市容市貌综合管理与整治工作。

二、执法分局主要职责

    执法分局根据2012年《关于成立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端州区分局有关问题的通知》(肇机编〔2012〕52号)设立,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014年9月,端州区印发了《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端州区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端府办函〔2014〕19号),明确执法分局主要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城乡规划管理、房屋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水务管理、医疗机构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负责端州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及专项整治。

三、下设单位及职责

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属下设置6个事业单位,履行具体的城市管理或执法职能。

1.端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端州城区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贮存、运输等日常作业,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2.端州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端州城区公共绿地的建设、改造、养护管理以及城市公园的生产经营与管理。

3.端州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端州城区主、次干道、内街巷及市政配套设施的管理、维修与养护工作。

4.端州区城市照明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城区道路、街巷、桥梁的路灯安装、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负责有关公益广告、公益景观照明的维修养护工作。

5.端州区市政资源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临时占道经营、临时占道停车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地下综合管线沟租赁等城市市政资源出让业务的前期规划开发及后续管理。

6.端州区城市管理监察中心。受肇庆市城市综合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端州区分局委托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http://cg.zqdz.gov.cn/show.aspx?id=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