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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湖镇宣传形象表述语及形象标识创意征集

发布时间:2015-04-18      截止时间:2015-04-30    阅读量:560次     
活动赏金:
1000.00
为进一步提升梁湖镇的城镇形象和知名度、美誉度,现向社会各界有奖征集宣传形象表述语及形象标识。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纸质信件以邮戳为准)。
二、征集方式:
(一)此次应征作品可以采用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等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梁湖镇宣传办; 邮编:312351;
联系电话:0575-82431028;传真:0575-82431743电子邮箱:
sylhz2015@sina.com 。 
(二)请在函件上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梁湖镇形象语(形象标识)应征作品”字样,并附上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三、征集范围:
区域不限,各组织机构、社会团体和自然人均可参与。
四、征集要求:
(一)形象语要求:
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定位准确,富有梁湖特色,具有较好的宣传效果;文字简洁、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传诵;字数控制在10字以内(手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作品并要求附有100字以上的解释文字。
(二)形象标识要求:
作品要求形象生动,富于美感,内涵丰富,寓意深刻,便于识别和记忆;作品要能充分反映出梁湖镇的地域文化特色、历史文化特点、独特的城市风貌和辉煌的发展成就;作品能反映新时代梁湖人创新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作品要有较强的应用性,可在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公共场所等各种媒体、不同领域使用,可作为景观装饰物、制作旅游纪念品或礼品等。作品要附有200字以上的解释和立意说明。
五、奖励办法:
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到的形象语和形象标识进行评审,评选最佳表述奖及形象标识各1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参与奖各10名,奖励价值人民币200元的纪念品一份。同时对获奖者颁发证书。
六、注意事项
1.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有多条作品内容相同,以最先投稿者为准。
3.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4.自作者投稿行为发生之日起,所有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并拥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
5.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梁湖镇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http://lianghu.sedz.gov.cn/Newsview.aspx?id=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