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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教体局公开征集“灵宝教育”形象标识的启事

发布时间:2016-08-03      截止时间:2016-09-15    阅读量:994次     
活动赏金:
1000.00

 

 

关于公开征集“灵宝教育”形象标识的启事

 

 

根据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需要,为加强行业文化建设,扩大灵宝教育影响力,树立灵宝教育形象,着力打造灵宝教育品牌,促进灵宝教育可持续发展,灵宝市教体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灵宝教育”形象标识。具体如下:

一、征集作品的内容及要求

1.能有机融合教育行业特色、灵宝办学特色和地方人文特色,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寓意深刻。

2.创意独特,时代感强,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图案清晰、色调和谐,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3.作品须有设计和创意详细文字说明,对标识、图案及方案符号做出具体解释。形象标志应征稿件附彩色、黑白样稿和电子样稿,统一为A4规格,说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电子文件一份。

4.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要求作者附原创申明文件一份并签名。

二、参与方式

1.欲了解“灵宝教育”详细内容,请登录灵宝教育网(http://www.lbedu.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灵宝市教体局” (lbsjtj)查询。

2.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到征集活动中来,投稿人须附身份说明,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便于联系。允许联合应征。

3.应征作品邮寄地址:河南省灵宝市新华路西段灵宝市教体局宣传科收,邮编:472500,信封上注明“灵宝教育”标识。接受现场报送。

4.电子信箱:lbjyybwx@163.com

5.联系人:郭艳梅 郑毅,联系电话:8661722。

三、投稿截止时间

1.作品征集活动截止时间:2016年9月15日17:30前 (以收件时间为准)。

2.评选时间:2016年9月16日— 10月20日。

四、评选及奖励

1.首先由灵宝市教体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同时通过灵宝市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开展网络投票。

2.入围(二等奖)的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300元。最终选定作为“灵宝教育”标识的一等奖作品,奖励作者1000元。

五、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灵宝教体局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使用权。

3.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灵宝市教体局宣传科。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灵宝市教育体育局宣传科

2016年8月2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70238229&ver=1&signature=g9bDcETO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