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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清风廉语红六安”形象标识(LOGO)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8      截止时间:2021-10-31    阅读量:7041次     
活动赏金:
8000.00

为进一步推进廉洁六安建设,打造具有六安特色的红廉文化品牌,营造崇德尚廉的浓厚社会氛围,中共六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中共六安市委宣传部、六安市监察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清风廉语红六安”形象标识(LOGO)。具体事宜如下:

 

 
背景介绍

近年来,六安市深入挖掘六安“两源两地”红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大力做好红廉结合文章,鼓励和支持创作了一批红廉主题文艺文化作品,积极致力于“清风廉语红六安”红廉文化品牌建设。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清风廉语红六安”形象标识(LOGO),旨在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廉洁基因,培育打造具有六安特色的红廉文化品牌,扩大红廉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关注度和参与红廉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主办单位

中共六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中共六安市委宣传部、六安市监察委员会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以作品寄出邮戳为准)。

 

 
设计要求

1.主题鲜明。以“清风廉语红六安”为主题,标识应创意新颖、结构简洁、易识易记、寓意深刻,突出红廉结合,融入六安本地特色,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公众认知度,可包含“清风廉语红六安”字样。

2.格式要求。为便于推广应用、印刷和实物制作,作品须提供彩色标准图(标明色标)、制作比例图,图案分辨率不低于600dpi,提供矢量和JPG两种格式文件。作品报送时须配有文字说明和设计理念的阐述(包括作品主题、设计创意、颜色搭配含义等,500字以内)。

 

 
作品报送及要求

1.报送作品请刻录成光盘,连同纸质展示图(A4纸尺寸)、报名表一并邮寄至: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中路126号六安市监委业务用房402室,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79106。所有来稿请注明“清风廉语红六安形象标识”字样。

2.作品报送时须附有报名表(附件),作者须在纸质版本上签署有关声明及约定事项,写明真实姓名、性别、职业、身份证号、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作者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3.报送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评选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报送者承担。

4.凡报送作品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征集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主办单位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修改的权利,并有权决定其使用场合、使用方式,除奖金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奖励办法

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送来的作品进行评选,评定一等奖作品1件、二等奖作品2件、三等奖作品3件(根据作品情况,主办方有权作出不予评定、减少奖项等决定)。主办方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作品情况,并分别给予一等奖人民币8000元、二等奖人民币4000元、三等奖人民币2000元奖励,同时颁发证书。获奖者应根据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缴纳税款,作者在作品报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附:“清风廉语红六安”形象标识(LOGO)征集报名表

 

中共六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中共六安市委宣传部

六安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


附:“清风廉语红六安”形象标识(LOGO)征集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