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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信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LOGO及宣传语征集

发布时间:2023-06-01      截止时间:2023-06-30    阅读量:7201次     
活动赏金:
30000.00

神木市信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重点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智慧安防、服务器租赁服务、遥感测绘、智慧矿山研究、IT人才培训等“产、学、研”一体化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努力打造西部地区有影响力的旗舰型高新技术企业。

为更好展示集团公司形象,更迅速、更准确地树立、宣传、推广集团品牌文化,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集团公司LOGO(标识、标志、商标)及宣传语,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一、活动全称

神木市信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LOGO(标识、标志、商标)及宣传语征集。

二、活动主办方

神木市信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24:00止。

四、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团队、组织或个人不限,形象标识(LOGO)、宣传语分开投稿。

五、奖项设置

(一)形象标识(LOGO)

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宣传语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300元。

注:主办方将组建专业评审委员会投票评定各类奖项,优先采用一等奖作品为神木市信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LOGO(标识、标志、商标)、宣传语或全新形象设计元素并永久采用。

以上所有奖金均含税。

六、作品要求

(一)形象标识(LOGO)

1.设计要求

结合我市及集团公司地域特征、行业特征、地位属性特征,为“神木市信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全新LOGO,要求LOGO方案构图简洁、大方,外观和谐庄重、富有科技感和时代感,并符合神木市信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定位和特点。应征者应保证其提交的作品是其未曾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并对其应征作品享有完整、独立的著作权,保证其提交的应征方案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2.商务要求

设计方案可为文字、图形、字母或多元素组合图形,具有充足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适用于如建筑外观、展会展览、宣传资料、数字媒体等其他衍生产品的场景化应用。应征人员应对作品进行商标查重检索,根据查重检索结果进行调整,确保提交的应征作品获奖后能够顺利通过商标注册。

应征者需提供:

(1)完整的设计图稿:每件作品需提交一幅精度为300dpi的JPG格式图片文件,尺寸为210mm×210mm;提交一份A3格式的排版文件,上版面LOGO居中,下版面放3至5张延展图;提交的作品中需有图形和文字结合的作品;作品图片上任何地方均不能出现任何作者或参与机构的相关信息。

(2)设计说明:要求300字以上,包括LOGO创作思路、内涵说明、理念和寓意等。

(3)设计单位及设计者情况介绍、案例介绍等。

3.评选要求

应征者同意,若提交的作品获奖(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将由主办方作为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商标注册通过后,由主办方享有注册商标权,并按照第五条进行颁奖、给予奖励。若商标注册申请未被核准,则不会按照第五条的标准发放奖金。主办方对评选结果先公示名次,按照名次依次申请注册商标。第一名申请注册未通过的,经二次修改仍不能满足注册要求的,将取消名次并依次递补。

(二)宣传语

宣传口号的语言凝练,富有创意,寓意深远,符合集团公司定位和特点,能够为社会广为接受和认同,在20字以内,便于传播和记忆。

七、征集方式

所有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件主题请注明“‘神木市信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形象标识(LOGO)/宣传语征集方案”,应征者须将已填《报名表》(详见文后附件一、附件二)扫描件,连同应征作品一并发送到征集活动官方指定邮箱。邮件正文中留下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获奖的作品,将在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获奖作品,并对获奖作品进行解读,应征者后续需配合神木市信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延展设计制作。

投稿邮箱:smxc2022@126.com,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13484948696

八、应征须知

1.奖金、奖项不予累积,取最高奖金及其奖项,以主办方通知为准。

2.应征者所提交的作品必须由应征者本人创作或参与创作,应征者必须确认其拥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并确认该作品未被商业使用过,未参与过其他赛事;所有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均为神木市信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3.应征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经阅读并且愿意遵守相关征集规则,任何违反征集规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作品一经提交将视为应征者同意并遵守征集相关规定。因应征者违反征集规则,应向主办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4.应征者必须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结果公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主办方将与获奖者取得联系,若应征者在主办方给出限定时间内对获奖通知未做回应,则视为放弃奖项。

5.征集期间应征者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应征作品参与其他与本征集活动相同或类似的活动。主办方不再退回应征者提交的应征作品。

6.获得奖品、奖金所产生的一切相应税费由获奖者自理,主办方不再额外承担因用户获得奖品奖金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7.获奖者在收到获奖通知时需提供“应征者签字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盖章的营业执照”及详细的个人或企业信息。

8.主办方对本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神木市信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